[轉(zhuǎn)] 關于對原產(chǎn)于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電工鋼征收反傾銷稅的公告
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3年第29號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對原產(chǎn)于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電工鋼征收反傾銷稅,期限為5年。其中,俄羅斯維茲鋼鐵有限責任公司(VIZ-Stal LTD)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為6.3%(詳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24號)。最近,根據(jù)涉案企業(yè)申請,決定將俄羅斯維茲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英文名更正為“VIZ-Steel LTD”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13年7月26日起,對以俄羅斯維茲鋼鐵有限責任公司(VIZ-Steel LTD)為原產(chǎn)廠商名稱申報進口的取向電工鋼,海關按照6.3%的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;對以原俄羅斯維茲鋼鐵有限責任公司(VIZ-Stal LTD)為原產(chǎn)廠商名稱申報進口的取向電工鋼,海關按照“其他俄羅斯公司”24.0%的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。
二、對原產(chǎn)于美國和俄羅斯的進口取向電工鋼征收反傾銷稅的其他事項,仍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24號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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